第2篇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
《标准》几乎述及所有临床医学专业学科,对各类疾病的诊断一般应根据病史、症状、体征及相关辅助检查,综合判定。但与临床所不同的是,作为一种选拔性体检,受检者往往担心查出疾病,影响自己的前途,所以在述及病史、症状时可能避重就轻或予以隐瞒;另外,体检的对象一般为健康人群,体检的目的主要是筛查重要器官的慢性疾病,而不少慢性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也不明显。这些情况的存在给医师诊断造成困难。因此,体检时对《标准》中所涉及疾病的诊断常常只能以检查出的客观阳性表现作为主要依据。为便于医师正确掌握《标准》并作出判断及结论,避免对《标准》中的条款产生不同理解,特就《标准》中的条款逐条予以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