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网 公务员 公务员体检标准2022正式版

公务员体检标准2022正式版

标准只是大纲,公务员体检手册才是细则,所以最好去看看,虽然没有完全普及不过可以通过市长热线解决。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在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对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2022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有新变化,你达标了吗?

公务员考试对于体检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毕竟只有一个身体健康的考生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再加上公务员的工作本身就比较辛苦,对于体检上的要求自然也就不能松懈。

公务员是代表国家的形象,因此,对于身高体重等也会有相应的要求,就像参军入伍一样,太瘦的,太胖的,身体有疾病的都不能被录取,而且大概率是以后也没有机会。

公务员体检涉及的项目有很多,像有肾炎的、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精神病、癫痫、以及皮肤病等都属于体检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甲状腺相关的问题也别纳入考核。

也就是说,甲状腺有问题的考生,公务员的体检也过不去。关于甲状腺的问题也是调整之后新增加的,也是考生要特别注意的。

因为甲状腺的问题大部分人都普遍存在,也不算是一个大问题,但对于考公务员的考生而言就是大问题了。所以,公务员体检虽然简单却也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公务员考试因为体检被淘汰太可惜,却也是可以避免

在公务员考试中,如果真的是因为自己技不如人被淘汰那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但如果是在体检中或者是政审当中被淘汰就真的太可惜了,特别是体检被淘汰。

可是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避免的。公务员的体检和政审在网上都能查询到,都有相应的一套标准,虽然具体的岗位会有一些不同,可只要通过了通用的标准。

除了涉及海关等岗位要求会更加严格之外,其余的一般来说问题不会太大。考生只需要在报考之前,多去了解相应的要求和标准,中途被淘汰的问题就很容易避免。

更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也不会错过其他的重要机会。这就需要考生在决定报考公务员之前,要先了解公务员的正确解读顺序。

正确解读公务员考试的顺序很有必要,考生应当了解

所谓的正确解读公务员考试的顺序就是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而不是像大部分考生一样,看了岗位就直接报名了,其余的一律不管不顾了。

要知道公务员的政审一定要做在最前面,想去了解自己的政审情况,如果可以具体到岗位,这样就能知道保证上岸的概率更大,了解完政审之后就是体检。

虽然体检的难度不大,但不代表所有的考生都没有问题,细化到岗位的了解还是有必要的。这些都了解清楚了,再去报名。

当然考生的年龄和学习能力、报考岗位的竞争程度也需要做一下评估,这样可以大大地增加上岸的概率。不同的岗位竞争的激烈程度和上岸的概率是完全不同的,年龄也是一样。

公务员的晋升是有年龄限制的,考生报考的年龄和上岸后的晋升有直接的关系,得为以后做好考虑,至于考生的学习能力就完全看个人了,其他的都没问题,如果还不能上岸,就是考生自己不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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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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