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网 入职体检 药企入职体检要求

药企入职体检要求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从业人员的年度健康检查,须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3、药品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应重新参加健康检查,并取得新的合格证明。

4、药品从业人员应每年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所在单位须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检查资料保存二年备查。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药品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药品的岗位。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岗位。

5、上班期间出现腹泻或疑似患病的员工,应暂停工作主动报检,不得隐瞒,待排除有关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体检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ijianwang.cn/ruzhitijian/12450.html

作者: baike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731 19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