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网 公务员 色弱考公务员会被刷吗

色弱考公务员会被刷吗

色弱考公务员会被刷吗,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没有提及色盲色弱相关事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仅作参考,以最新公告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向解忧体检。

只要不是什么特殊职位就不会有影响,如果自己比较担心的话,建议提前咨询招录单位。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中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的说明是这样的:“《标准》没有对色觉异常作出限制结论,意味着如果没有特殊职位要求即为合格,但色觉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之一,体检医生仍应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以全面反映受检者的视功能情况。”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色弱或色盲是指辨色过程中有环节出了毛病,人眼辨别颜色的能力发生障碍。多半因视锥状细胞异常所致,大部分为家族遗传,也有部分为后天疾病所致。

希望能帮到你。

19 关于视力及眼科疾病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9.1 条文解释

19.1.1 视力 即视敏度,表示眼睛辨别注视目标的能力。视力分为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中心视力主要反映眼底黄斑中心凹的功能,通过视力表检查的是中心视力,它是判断视功能的首要检查手段;周边视力则反映眼底黄斑中心凹以外的功能,周边视力正常与否是以视野检查结果为依据。

19.1.2 矫正视力 用镜片矫正后的视力称为矫正视力。在评价视功能方面矫正视力比裸眼视力更具有参考价值,故临床诊断及视残等级划分等一般均以矫正视力为标准,各类人员包括公务员入职体检的视力要求一般也是以矫正视力为标准。

19.1.3 视功能 包括视力、色觉、视野、暗适应、立体视觉,等等,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视力及色觉是常规检查项目。

1)视觉功能:包括单眼视觉和双眼视觉功能。单眼视觉通过视力和视野检查判断;双眼视觉功能是指双眼同时视物时的立体视觉(深度觉)和融合能力,通过立体图谱、同视机及红滤片加棱镜等特殊检查判断。飞行员、精细加工、绘画雕塑等特殊职业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双眼视觉,但对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双眼视觉功能不做要求,因此双眼视觉检查不作为公务员录用体检的常规检查方法。

2)色觉功能:是指眼对颜色的辨别能力。利用色觉检查图谱上不同的色彩图可以诊断各种色觉异常。色觉异常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体检主要以筛查先天性色觉异常为目的。先天性色觉异常是一种性连锁隐性遗传性疾病(隔代遗传,即男性通过女儿传给外孙),一般而言,色弱、色盲,由于其并不影响视力,且为静止性眼病,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除了需要严格正确的辨色功能的特殊职位外,一般职位应作合格结论。

但对完全单色识别能力异常(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卡片),即全色盲者,应属于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且影响履行公务员职责,只要诊断明确,即作不合格结论。

19.1.4 对本条款的理解 本条款实际含义是,即使视力合格但若同时患有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眼病,仍按不合格处理。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眼病是指反复发作、进行性发展、治疗困难、预后差、最终可导致视力合格眼矫正视力低于本条标准规定的眼病,主要见于以下3种情况:

1)一眼矫正视力合格,而另一眼患病且以后可能波及视力合格眼(如交感性眼炎),或因病程进展,视力合格眼也会随后发病,从而视力进一步下降(如青光眼、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Behcet病、视网膜静脉周围炎及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19.3.3 关于一眼视力合格而另一眼失明或无眼球的判定 一眼失明(视力仅存光感以下者为失明)或无眼球可由多种眼病所引起。按照条文规定,只要另一眼视力合格,无引起合格眼视功能进行性损害的潜在可能,合格眼经散瞳后屈光间质及眼底检查未见明显异常,作为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应视为体检合格。但应尽量排除失明或无眼球眼可能存在的危及视力合格眼的各种因素,为此,应了解致盲或眼球摘除的原因,对因严重眼球穿通伤或恶性肿瘤而摘除眼球者,须由原经治医院提供病情摘要,说明手术摘除眼球的理由,以供做结论时参考。

1.4 眼科检查

视功能包括视力、色觉、视野、暗适应、立体视觉等,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只有视力及色觉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1.4.1 视力检查 包括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

1)检查方法: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进行检查,按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按常规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分别记录右眼、左眼视力。

视力检查由大视标或酌情从任何一行开始,每个视标辨认时间不应超过5秒,受检者能顺利认出2~3个视标即可指认下一行视标,记录最佳视力,最佳一行必须确认该行中半数以上视标。如果在5米处不能辨认4.0时,受检者应向视力表走近,根据走近距离(受检者距视力表的距离),对照“视力小数记录折算5分记录对照表”(见附录B)记录视力。如果走近距视力表1米处仍不能辨认4.0时,则检查指数(CF),检查者伸出不同数目的手指,嘱受检者说明有几个手指,距离从1米开始,逐渐走近,直到能正确辨认为止,记录为CF/距离,例如CF/30厘米。如果在5厘米处仍不能识别手指,则检查手动(H米),检查者的手在受检者眼前摆动,能识别者记录为H米。如果眼前手动也不能识别,则检查光感(LP),检查者在5米处用手电筒照射受检眼,测试有无光亮,逐渐走近,有光亮记录为LP/距离,如LP/3 米,无光亮则记录为无光感(NLP)。

裸眼视力达标(4.9以上)者不必再查矫正视力。戴眼镜或隐形眼镜者,可直接检查矫正视力;未戴眼镜者可通过串镜(列镜)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达标即可作出视力合格的结论。

2)注意事项:视力表与受检者之间的距离为5 米,若用反光镜则为2.5 米。也可直接采用2.5 米距离视力表检查。受检者双眼应与视力表5.0行等高。

视力表应安装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以自然光线为宜;自然光线不足时,采用人工照明,并保证光线充足、均匀。

1.4.2 色觉检查 色觉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之一,检查者应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

并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以全面反映受检者的视功能情况。

采用标准色觉检查图谱,例如《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等,须由眼科医师或受过培训的眼科护士检查。

色觉检查应在良好的自然光线下进行,光线不可直接照到图谱上。受检者双眼距离图谱60~80厘米,视线与图谱垂直,辨认每张图片的时间一般应≤10秒。图片的检查次序随机选择。检查结果应根据所用图谱的规定评定。

色觉检查,一定要按步骤有序进行。首先,确定色觉是否正常;其次,对色觉异常者,确定是色弱还是色盲;最后,对色盲者,采用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法,即用红、黄、绿、蓝、紫色卡片,确定是否为单色识别能力异常,如单色识别能力完全异常,则为即全色盲,系指对各种颜色的识别能力完全丧失。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体检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ijianwang.cn/wenzhang/5275.html

作者: baike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731 19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