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网 公务员 公务员体检糖尿病标准

公务员体检糖尿病标准

公务员体检糖尿病标准

1)病史询问要点:1型糖尿病由于必须用胰岛素治疗,受检者均应有明确的病史,即使血糖正常,也应诊断糖尿病。2型糖尿病如果正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血糖可正常,也应予诊断。其他类型的糖尿病有多种情况,应主要询问妊娠史、常用药物史、重大疾病或手术史,可供血糖异常时诊断参考。

注意有无糖尿病的典型症状,如多饮、多尿、多食、体重减轻等,有无经常感染的病史。

2)查体要点:早期病例大多无体征,故查体在糖尿病诊断中价值有限。

3)辅助检查要点:确立诊断主要依靠实验室检查。静脉血糖检测是诊断糖尿病的关键。一般作空腹血糖检测,采集静脉血前受检者应空腹8-10小时。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空腹血糖≥7.0 mmol/L,经择日复检仍≥7.0 mmol/L者,可诊断糖尿病,并作出不合格结论。

空腹血糖>6.1~6.9 mmol/L,应加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进一步确诊,若餐后2小时血糖(2hPG)≥11.1  mmol/L,可诊断糖尿病,并作出不合格结论。

对空腹血糖>6.1~6.9 mmol/L,2hPG<11.1 mmol/L,属糖尿病前期,作合格结论。

糖代谢状态分类(WHO 1999)

 

糖代谢分类 静脉血浆葡萄糖(mmol/L)

空腹血糖(FPG)          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2hPG)

正常血糖(NGR)

空腹血糖受损(IFG)

糖耐量减低(IGT)

糖尿病(DM)

≤6.1

>6.1-<7.0

<7.0

≥7.0

<7.8

<7.8

7.8-<11.1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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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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