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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体检

国考体检一般来说,要进入公职体系,体检是必不可少的。体检时需要在县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需要准备盖了公章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如果对体检的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在七日之内提出复检,但是只有一次的复检机会,体检的结果以复检为准。

很多人在考公务员之前,可能担心自己身体上某些缺陷会影响公务员报考。比如色弱、心脏病、近视、听力有问题等等。那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体检到底检查什么呢?体检当天是什么情况?这篇文章可以供大家参考。

注:文章已经更新,文末有常见问题答疑。另,文章开篇添加了一个面对复检的应对方法,不感兴趣的童鞋可以跳过。

》》体检没过被要求复检怎么办?

首先一定搞明白是哪一项没过,是尿检、血常规、血压还是其他的某一项。比如是血常规没过,通知下一周复检,大家可以在复检之前再去一次当时体检的医院做一次血常规体检。看看到底哪里有问题,能不能通过药物干预在短时间内恢复。如果没问题,就留好体检报告,在复检的时候,拿给医生看,问能不能以此为准,毕竟都是同一家医院的同一个项目的结果。即使医生仍然要求复检,也没关系,这份体检报告在复检仍然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可以拿出来佐证,争取再一次复检的机会。

好,以上是给复检的同学看的。接下来进入正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检查什么?

其实各类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相差不大,人民警察、海关等的体检要更为严格一些。要想知道体检检查什么,我们可以查看两个文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前一个标准适用于大部分岗位,后一个适用于之前所说的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

>>我们先来看看通用标准内容及其最新版修订(以下摘自通用标准原文,全文):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上面的体检标准,大家可以看的很清楚,公务员招录的人员,要以能正常履行职责为前提。如果大家对此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报考时候咨询要报考的单位。

17年对通用标准有一个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高度近视、听力有问题只要矫正之后达到标准,是可以报考的。有心脏病也不是都不能报考。有性病的,对不起,不合格,所以大家平时还是要洁身自好啊。

>>有纹身能考公务员吗?

根据标准,有纹身不可以报考人们警察等特殊岗位,这个可以在《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里面找到,至于能不能报考其他岗位,我想应该是可以的,因为特殊岗位之外的岗位,适用通用标准,而通用标准里面没有规定纹身这一项。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以上卡片查看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记一次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经历

上面的内容都是从政策法规上来讲体检标准。这里就来简单讲一讲公务员体检大概的经过和注意事项。体检一般是在面试成绩出来的三天内进行的。建议大家体检前一周尽量饮食清淡。前三天尽量不要乱喝饮料酒类等,以免造成体检时某一项指标有变动。当然,这里只是尽量,乱喝了估计影响也不大,但是为了求个安心,大家还是克制一下吧。

根据本人当时收到的体检通知,体检前一天晚上十点之后就不要进食及喝水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都是。但根据本人经验,其实喝点水是没关系的。只要不是强行给自己灌水。第二天早上,最好自己先拉完粑粑,尿尿一次在去体检,这样可能会好一点。

我们当时是早上7点多就汇合了,医院之后,由于体检的人很多,都是分几个队,每一项都要排队,跟紧自己的队,免得到时候有哪几项检查漏掉了就麻烦了。

当然,如果大家有在月经期间的,需要提前告诉领队的。月经期间的暂时不用尿检。等月经期完成三天之后,在进行尿检。

排好队之后,我们首先是抽血。要抽满满两大管子血,啧啧,估计是要通过血液化验检查的项目比较多,所以抽的血也就多一些。除了抽血之外,之后就是一些身高体重视力色盲色弱等检查。然后就是尿检。我记得不错的话,应该是收集完尿液之后,就可以去吃饭了。体检中心一般都是提供早餐的。

另外,女生还要进行一些妇科检查,有一项是会很羞羞的,这个,额,你们到时候就知道了。

妇科检查期间有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复查,这个不用紧张,是很正常的。有时候复查可能会要求大家憋尿,这个时候需要喝很多水,最快捷的憋尿方式是喝可乐,可乐可以去医院的自助售货机买。憋尿到一定时候才可以复查。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也不用太担心,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另外,测心跳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男生一次不能达标,这个时候一定不要紧张,多测几次就行了。

体检完了,如果有问题,后续会有人给大家打电话的。除了尿检之外,其他项目如果有问题,一般当天就会被要求复检的。

》》答疑整理

1.会查病史(就诊记录之类的)吗?答:不会

2.羞羞的妇科检查是什么?答:彩超检查

3.视力检查是矫正后的视力吗?答:普通岗位是矫正后视力为准,也就是可以戴眼镜进行检测。人民警察等岗位是裸眼视力

4.怀孕了可以参加体检吗?答:怀孕应该不可以,疑似怀孕都要提前告诉领队。因为体检项目中有些是不适合孕妇的

5.普通岗位(不是公安)要脱光吗?答:不需要

6.会被捅菊花吗?答:会

7.海事局体检有纹身会通过吗?答:根据评论里面的网友情况来看,通过

8.查心电图吗?答:本人当时没查

9.妇科检查中会检查阴道内部吗?会撑开阴道检查吗?答:均不会。

10.妇科会查hpv这一项吗?答:不会

11.牙周炎影响吗?答:不影响体检及入职

以上是大家问的比较频繁的问题,后续如果评论区有新问题会更新。

体检过程大家就酱紫。有什么问题也欢迎大家和我讨论。

如果对自己的身体的某一方面没有信心,建议大家体检前先在医院预先检测一下。如果你报考的是对裸眼视力有要求的岗位,最好提前做视力矫正手术,体检前最好不要抽烟喝酒,饮食应以清淡为主。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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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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