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体检内容需包含以下项目: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既往史;
(2)体检项目:身高,体重,双眼视力,血压,听力,内科检查,外科检查。 胸部DR检查;
(3)检验项目:血常规,肝功三项;
(4)体检结论:
拟录取全日制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于6月9日前通过EMS(以寄送邮戳为准)快递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9号楼215室,收件人:陈穗琳,联系电话:020-87113120。
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