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网 最新文章 飞行员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标准,小编之前曾与您讨论过如何成为一名飞行员.接下来,我将打开一个新的”飞行员系列”,向您介绍飞行员的少量知识和故事,请密切注意…

通航飞行员的身体检查要求

首先,身体检查证书分为以下类别:

类I医疗证书;二级医疗证明; III级医疗证明,包括IIIa,IIIb医疗证明; IV级医疗证明,包括IVa,IVb医疗证明.要测试飞行员,我们只需要查看I级和II级医学检查的要求即可.其次,我们还需要了解导航飞行员的不同执照划分,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体育飞行员执照→私人飞行员执照→商业飞行员执照

除了商业飞行员执照外(飞机,直升机旋翼飞机类别级别)除了需要获得I类医疗证明之外,其他两个许可证仅需要获得II类医疗证明.熟悉体检证书和执照的划分,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详细讨论I,II体检证书的相关信息.

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限

体检合格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年龄计算是根据申请人在体检时的实际年龄计算的. I级医疗证明对60岁以上的人有效期为12个月和6个月. II级医疗证书的有效期为36个月.其中,40岁以上的人为24个月,50岁以上的人为12个月.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为:及格,暂时不合格和不合格.

如果申请人的身体状况符合相应体检证书的医疗标准,则评估结论为合格;申请人不符合标准的,评估结论不合格;但是体检医师认为可以采用补充医学信息,短期疾病治疗或医学观察的,符合标准的,鉴定结论暂时不合格.

Ⅰ.没有任何疾病或功能障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或因履行职责而加重:

(1)先天性或后天性功能和形态异常; (2)可能导致残疾的活动,隐匿,急性或慢性疾病; (3)创伤,伤害或手术后遗症; (四)使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对人体的不良影响; (5)恶性肿瘤; (6)可能造成残疾的良性占位病变; (7)心脏,肝脏,肾脏和其他器官的移植.

[精神病学]对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下列精神疾病没有明确的病史或临床诊断:

(1)器质性(包括有症状的)精神障碍; (2)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和其他麻醉药品和受国家法规管制的精神药物);(3)滥用或依赖酒精;(4)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 (5)情绪(情感)障碍;(6)神经,压力和躯体障碍;(7)具有身体和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症;(8)成人的人格和行为障碍;(9)智力低下;(10)精神发育障碍;(11)通常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开始的行为和情感障碍;(12)未指定的精神障碍

[神经系统]以下神经系统疾病的病史或临床诊断不明确:

(1 );癫痫;(2)无法解释或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3)可能影响职务安全执行的脑血管疾病,颅脑损伤,并发症,并发症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循环系统]没有以下循环系统疾病的明确病史或临床诊断:

(1)冠心病; (2)严重心律失常; (3)严重的心脏瓣膜疾病或心脏瓣膜置换; (4)永久性起搏器植入; (5)收缩压/舒张压连续高于155 / 95mmHg,或症状性低血压; (六)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安全履行的循环系统疾病.

[呼吸系统]没有下列呼吸系统疾病或功能障碍:

[消化系统]没有下列消化系统疾病或临床诊断:

(1)肝硬化; (2)可能导致残疾的疝气; (3)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 (4)胆系统结石; (5)其他可能影响职责安全执行的消化系统疾病或手术后遗症.

〔传染病〕没有下列传染病或临床诊断:

(1)病毒性肝炎; (2)梅毒; (3)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5)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安全执行的传染病.

[新陈代谢,免疫和内分泌系统]以下代谢,免疫和内分泌系统疾病均不存在:

(1)受胰岛素控制的糖尿病; (2)受药物控制的糖尿病可能会影响职务的安全履行; (3)其他可能性影响职责安全执行的代谢,免疫和内分泌系统疾病.

[血液系统]没有严重的脾肿大和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可能会影响职责的安全执行.

[泌尿生殖系统]没有下列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临床诊断:

(1)可能导致残疾的泌尿系统结石; (2)其他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妇科疾病和手术后遗症,可能影响职责失调的安全执行.

[怀孕]申请人在怀孕期间失败.

[骨骼,肌肉系统]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的任何疾病,受伤,后遗症或功能障碍均不会影响工作安全;他们的身高,臂长,腿长和肌肉力量应满足履行职责的需要.

[皮肤及其附件]没有可能影响职责安全执行的皮肤及其附件疾病

[耳,鼻,咽,喉和口腔]以下所有耳,鼻,咽,喉,口腔疾病均无或功能障碍:

(1)不可治愈的耳压功能障碍; (2)前庭功能障碍; (三)言语功能障碍,可能影响职务安全履行; (4)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症,可能影响职责的安全执行.(5)其他耳,鼻,喉,喉,口腔疾病或功能障碍,可能影响职责的安全执行.

(1)在飞机驾驶舱的噪声环境下(或在模拟条件下),每个耳朵都能清晰听到通话,呼叫和信标信号的声音; (2)在距检查员2米的安静房间中,双耳可以听清的声音通常很大声.

[眼睛及其附属物]眼睛及其附属物没有任何可能影响其职责安全执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1)视力异常; (2)色觉异常; (3)夜盲症; (4)双眼视功能障碍; (5)可能影响眼睛及其附件安全性能的其他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远远视

(1)每只眼睛的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度应达到0.7或更高,并且两只眼睛的远视度应达到1.0或更高.没有矫正视力和屈光度的限制.如果仅使用矫正眼镜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a)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戴矫正眼镜; (b)拥有一对随时可用的备用校正器,其功能与校正器相同.

(2)为了满足本条第(1)款的要求,申请人可以使用隐形眼镜,但还应满足以下条件:(a)隐形眼镜的镜片是单焦点无色的; (b)镜片佩戴舒适; (c)在履行职责期间,应始终备有与矫正镜具有相同屈光力的备用普通矫正镜.

(2)如果屈光不正高,则必须使用隐形眼镜或高性能的普通眼镜.

(3)必须彻底检查任何低于0.1的远视力眼睛和其附属物.

(4)任何改变眼睛屈光状态,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手术后遗症均不合格.

[近视]每只眼睛的校正或未校正的近视在30-50 cm的距离内应达到0.5或更大,而在10 cm的距离应达到0.25或更大.如果仅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履行职责时,应随时准备一副矫正镜; (2)矫正眼镜必须能够满足第17条和本条的视力要求.不允许使用单个近视矫正器.

二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最新版)

〔一般情况〕

[精神病学]以下精神障碍的病史或临床诊断应被鉴定为不合格:

(1)器质性(包括有症状的)精神障碍; (2)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和国家规定管制的可能使人上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 (三)酗酒或依赖; (4)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和偏执狂疾病; 5)情绪(情绪)障碍; (6)神经,压力和躯体疾病; (七)具有身体和身体因素的行为综合症; (8)成人的人格和行为障碍; (9)智力低下; (十)精神发育障碍; (11)通常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出现的行为和情感障碍; (12)未指明的精神障碍.

1.由急性感染或中毒性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碍,例如原发疾病的治愈,精神障碍症状的消失,无后遗症,可被认定为合格. 2.神经症或焦虑症经过治疗后,症状消失,体质良好,可以鉴定为合格.

〔神经系〕

(1)癫痫,癫痫病或癫痫病史应被鉴定为不合格.

(2)病理性晕厥或无法解释的意识障碍应被鉴定为不合格;原因明确且可预防的晕厥可被鉴定为合格.

(3)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症状缓解,观察至少6个月,无复发,可确定为合格.

(4)临床脱髓鞘疾病或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性疾病治愈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12个月,未发现并发症和后遗症.

(5)经临床治愈,至少观察12个月,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可将脑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脑出血确定为合格.

(6)腔隙性脑梗塞或脑动脉硬化,无症状,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7)没有药物控制,正常肢体功能和心理认知功能的帕金森氏病可以被鉴定为合格.

(8)颅脑损伤的鉴定:(a)严重颅脑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 (b)中度颅脑损伤的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和后遗症,神经系统检查正常,可以鉴定为合格; (c)临床治疗轻度颅脑损伤后,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并且正常的神经系统检查可被鉴定为合格.

(10)良性脊髓肿瘤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1个月,无并发症和后遗症,神经系统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11)在以下情况之一中,应将颅内动脉瘤确定为失败:(a)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既往史; (b)伴有神经系统症状; (c)多种不规则形态(D)肿瘤的逐渐扩大或形态变化; (e)大小或位置可能会影响许可证权利的安全行使.

(12)颅内动静脉畸形或海绵状血管瘤应被鉴定为不合格.

〔循环系统〕

(1)高血压,连续收缩压(SBP)连续> 160 mmHg或舒张压(DBP)连续> 95 mmHg,应确定为不合格;如果使用药物控制且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被鉴定为合格:(a)使用的降压药应为噻嗪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钙通道阻滞剂或β阻滞剂; (B)首次或至少更换(包括调整剂量)上述降压药,观察至少2周,SBP持续控制在≤160mmHg,DBP持续控制在≤95mmHg,无症状,无不良反应对服用药物的反应; (c)没有心脏,大脑或肾脏等重要器官并发症影响安全行使许可权;

(2)SBP

(3)无症状,至少观察3个月,在冠心病治疗后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和放射性核素检查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心肌缺血且没有心肌梗塞,则可以进行心肌显像(或心肌灌注磁共振成像)检查明显的心脏功能异常;

(4)永久性起搏器植入或心脏除颤器植入术后应确定为不合格;

(5)心脏瓣膜更换后,患者稳定,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和后遗症,无明显异常心脏功能被鉴定为合格;

(6)先天性心脏病纠正后,患者稳定并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和后遗症,无明显心功能异常,可判定为合格;

(8)心肌病治疗后病情稳定,无血流动力学异常,无严重心律失常,无明显心功能异常,可判定为合格;

(9)心肌炎临床治愈后无明显心功能异常,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可判定为合格;

(10)无症状的冠状动脉心肌桥可被鉴定为合格.

〔呼吸系统〕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无明显症状,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可确定为合格; (2)尚无药物治疗或仅吸入糖皮质激素,或(和)白三烯调节剂,或(和)基于色甘酸钠的支气管哮喘,已达到临床缓解状态,已达到控制等级,并且没有并发症,可以确定合格(3)经临床治愈肺血栓栓塞,停用抗凝剂,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心肺功能无明显异常,可判定为合格. (4)无症状的胸部畸形,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可确定为合格(5).自发性气胸临床治愈后,症状消失,肺组织良好扩张,可确定为合格.

〔消化系统〕

(1)代偿性肝硬化,无明显症状,病情稳定,肝功能无明显异常,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可判定为合格; (2)消化性溃疡临床治愈后,尚无并发症和后遗症. (3)无症状胆囊息肉合格; (4)无症状的慢性胆囊炎,胃食管反流病或慢性胃炎可合格; (5)治疗胰腺炎,肠炎后症状缓解,无并发症及后遗症. (6)无症状性胆道系统结石可鉴定为合格; (7)疝气治愈后无临床并发症,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

〔波恩病〕

〔代谢,免疫和内分泌系统〕

(1)糖尿病的鉴定:(a)需要胰岛素控制的糖尿病应被鉴定为不合格; (b)糖尿病,空腹血糖在3.9-7.5mmol / L范围内,饭后2小时血糖在4.4-10.0mmol / L范围内,糖化血红蛋白(HbA1c)

(2)巨人症,肢端肥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皮质醇过多,胰岛内分泌肿瘤或嗜铬细胞瘤,经治疗,病情稳定,无复发,无并发症,后遗症,内分泌功能无明显异常,可判定为合格.

(3)痛风治疗后症状减轻,未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可判定为

; 4)甲亢的鉴别:(a)临床治愈后甲亢可被鉴定为合格; (b)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需要药物控制,例如血清甲状腺素(T4),游离甲状腺素(FT4),三碘甲状腺素(T3)和游离三碘甲状腺素(FT3)连续两个月均在正常范围内,并且对该药物没有不良反应服用的药物可以被鉴定为合格;

(5)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并发症,对所用药物无不良反应,血清甲状腺刺激激素(TSH)和FT4正常,可鉴定为合格;

(6)系统性红斑狼疮经治疗后,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和后遗症,可合格.

〔血系〕

(1)非病理性轻,中度脾肿大者可合格; (2)白血病,淋巴瘤,浆细胞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或血小板减少紫癜治疗后病情稳定,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判定为合格; (3)血友病应鉴别为不合格.

〔尿尿性系〕

(1)3级及以上的慢性肾脏病应被鉴定为不合格; (2)临床治愈后可认定为急性肾炎合格; (3)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IgA肾病或综合性肾病经治疗后,可确定病情稳定,无临床症状和并发症; (4)无症状性血尿或(和)蛋白尿(隐匿性肾小球性肾炎)可被判定为合格; (5)无症状性尿路结石可认定为合格; (6)肾功能正常的无症状肾囊肿或成年多囊肾病可被鉴定为合格.

〔怀孕〕

〔运动系统〕

(1)颈椎病或腰椎间盘突出症,病情稳定,无明显症状,无明显运动功能异常,可判定为合格; (2)强直性脊柱炎早期,病情稳定,无明显症状.2.运动功能无明显异常,无关节外病变,可判定为合格; 2. (3)单纯骨折临床愈合后,观察至少1个月,无明显症状,无明显运动功能异常,可确定为合格; (4)进行性肌萎缩或肌力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 (5)习惯性关节脱位应鉴定为不合格.

[皮肤及其附属物]没有明显症状的皮肤及其附属物疾病可以被鉴定为合格.

〔耳,鼻,喉,喉,口,听力〕

(1)耳部疾病的鉴别:(a)耳前瘘,外耳道炎症,外耳真菌感染和其他无明显症状或体征的外耳疾病,可以被确定为合格; (b)临床治愈后,分泌性中耳炎,航空性中耳炎,急性中耳炎和其他中耳疾病可被鉴定为合格; (c)慢性化脓性中耳炎临床稳定,无眩晕,耳鸣等症状,耳压和前庭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判定为合格; (d)鼓膜干穿孔可鉴定为合格;

(2)鼻部疾病的鉴定:(a)无症状的鼻骨骨折等.鼻部疾病可以鉴定为合格; (b)不会严重影响呼吸,鼻窦通气引流,咽鼓管功能或全身症状的鼻和鼻窦疾病可被确定为合格; (c)经鼻功能性鼻腔和鼻窦疾病临床手术后,疾病稳定,鼻腔和鼻窦通气良好,手术腔的粘膜上皮良好,无并发症可判定为合格;

(3)对呼吸,吞咽,发声或明显的全身症状无明显影响咽部疾病可被鉴定为合格;

(4)没有明显症状或构音障碍的口腔疾病可被鉴定为合格;

(5)听觉功能识别:(a)在安静的房间中返回检查者2在两米的距离内,两只耳朵都能听到正常强度的声音; (b)在可被认为是合格的驾驶舱噪声环境中(或在模拟条件下),每只耳朵都能听到对话,通话和信标信号的声音;

(7)耳压功能障碍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咽鼓管功能正常,听力符合标准,可判定为合格;

(8)嗅觉丧失应被鉴定为不合格.

〔眼与副附属器

(1)眼睑附件疾病,如上睑下垂,眼眶发炎或外伤,无明显症状和视觉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2)对视觉功能的重大影响应将眼外肌疾病(例如斜视或眼球运动障碍)鉴定为不合格.手术后或双眼视力训练后至少观察1个月,恢复良好,双眼视力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3)角巩膜疾病的鉴别:(a)圆锥角膜应鉴别为不合格; (b)在临床治愈角膜巩膜发炎或溃疡,角膜营养不良,角膜混浊或疤痕后,没有明显的视觉功能异常可判定为合格;

(4)在葡萄膜炎缓解期间,没有发现影响视觉功能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为合格;

(5)白内障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1个月,无并发症,无明显视觉功能异常,可鉴定为合格;

(6)影响视觉功能的玻璃体或眼底疾病应被鉴定为不合格;玻璃体或眼底疾病应在手术后至少一个月内鉴定为合格,无并发症,且视觉功能无明显异常;

(7)青光眼手术或局部药物治疗后(除拟瞳孔药物外),观察至少1个月,眼压得到良好控制,无明显症状,视野符合标准,可确定为合格;

(8)眼内压高,疑似青光眼或睫毛综合症,无明显症状,视野符合标准,可判定为合格;

(9)在鼻下象限中的任何一行或另一象限的任何其他行中,周围视野的减少幅度均不超过15度.超过25度时,在中央视场中没有明显的生理盲点扩大,没有非生理性黑点或缺陷.或者可以快速识别驾驶舱内外的信号,目标或障碍物,视野缺损不影响许可权的安全行使,可以认定为合格;

(10)色觉异常,但是它可以快速识别飞行环境中的仪器,灯光,有色地标或各种颜色的障碍物.实际能力测试属正常,可认定为合格;

(11)不影响许可权的安全行使可以认定为合格;

〔视力〕

(2)如果矫正眼镜是隐形眼镜,则该隐形眼镜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眼镜不能改变眼睛的屈光状态;无色单焦点镜头;

(3)角膜屈光手术或眼内屈光手术后,观察至少1个月,视力符合标准,无影响视觉功能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难道不是漫长而复杂的身体检查条件吗?快来享受乘坐直升机拍摄的银川美景.

实际上,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区分I和II要求.一级身体检查要求对各种类型的身体状况有严格的限制,具有相关病史的人不能通过. 2018年9月发布的最新II类体检要求大大放松了对体检的限制,更多的重点放在只要符合标准就可以通过体检,甚至孕妇都可以参加,这使得私人航班更轻松,更受欢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体检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ijianwang.cn/wenzhang/6707.html

作者: baike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731 19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