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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耐公务员体检

葡萄糖耐公务员体检6.3.1 血糖(GLU) 糖尿病诊断指标。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血后应尽快检测。

【参考值】 3.9~6.1 mmol/L。

空腹超过8小时采周围静脉血,如血糖浓度≥7.0 mmol/L,择日复检仍≥7.0 mmol/L,可以诊断糖尿病;或空腹血糖浓度介于>6.1~6.9  mmol/L之间,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一步确诊,若OGTT 2小时的血糖浓度≥11.1 mmol/L,也可以诊断为糖尿病。

10.2.1 糖尿病

1)病史询问要点:1型糖尿病由于必须用胰岛素治疗,受检者均应有明确的病史,即使血糖正常,也应诊断糖尿病。2型糖尿病如果正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血糖可正常,也应予诊断。其他类型的糖尿病有多种情况,应主要询问妊娠史、常用药物史、重大疾病或手术史,可供血糖异常时诊断参考。

注意有无糖尿病的典型症状,如多饮、多尿、多食、体重减轻等,有无经常感染的病史。

2)查体要点:早期病例大多无体征,故查体在糖尿病诊断中价值有限。

3)辅助检查要点:确立诊断主要依靠实验室检查。静脉血糖检测是诊断糖尿病的关键。一般作空腹血糖检测,采集静脉血前受检者应空腹8-10小时。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空腹血糖≥7.0 mmol/L,经择日复检仍≥7.0 mmol/L者,可诊断糖尿病,并作出不合格结论。

空腹血糖>6.1~6.9 mmol/L,应加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进一步确诊,若餐后2小时血糖(2hPG)≥11.1  mmol/L,可诊断糖尿病,并作出不合格结论。

对空腹血糖>6.1~6.9 mmol/L,2hPG<11.1 mmol/L,属糖尿病前期,作合格结论。

糖代谢状态分类(WHO 1999)

糖代谢分类 静脉血浆葡萄糖(mmol/L)

空腹血糖(FPG)           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2hPG)

正常血糖(NGR)

空腹血糖受损(IFG)

糖耐量减低(IGT)

糖尿病(DM)

≤6.1

>6.1-<7.0

<7.0

≥7.0

<7.8

<7.8

7.8-<11.1

≥11.1

10.3.3 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定为>6.1~6.9  mmol/L,在此范围内应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防漏诊糖尿病。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IFG)或糖耐量减低(IGT),可按合格处理。

10.3.4 检测餐后2小时血糖(2hPG)具体操作要求:

1)考生空腹8-10小时后,口服溶于300米毫升水内的无水葡萄糖粉75克(5分钟内服完);

2)从服糖第一口开始计时,服糖后2小时在前臂采血测血糖;

3)血标本应尽早送检;

4)2hPG≥11.1mmol/L者,不合格。

10.3.5  患有甲亢时多伴有窦性心动过速,若体检中发现心率快经复查不能恢复者(仍高于100次/min),应注意仔细检查甲状腺,必要时检测血清TSH、FT3、FT4水平,以排除甲亢。

10.3.6 甲亢需注意与单纯性甲状腺肿相鉴别。单纯甲状腺肿只表现为甲状腺肿大,无甲亢的机体高代谢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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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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