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遗传病,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员工在应聘时未向招聘单位讲明自己曾患病或重大疾病,而单位组织的入职体检又检查不出来,在工作期间犯病(非职业病),这个责任怎么划分?针对这种问题,有什么制约措施?如果公司出台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怎么描述比较好?
员工入职时向企业隐瞒其遗传病史,且未向企业提供入职体检报告,在入职一周后的休息日在宿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急救,医生告知是先天性脑血管畸形,治疗后会有后遗症。
没有责任。
跟公司无关
所谓的用人单位就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或者所在的岗位来对个人的身体进行针对性的体检。用人单位跟全身体检是有区别的,用人单位的项目是相对固定的,是一些比较基础的项目。主要就是看看遗传病啊,传染病啊、职业病什么的
用人单位的常规体检项目:
1、一般形态:主要检查身高、体重、胸围差、腹围臀围等,评估营养、形态发育等一般情况;
2、内科:主要检查血压、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神经反射等项目;
3、外科:主要检查皮肤、淋巴结、脊柱四肢、肛门、疝气等;
4、眼科:检查视力、辨色、眼底、裂隙灯,判断有无眼疾;
5、耳鼻喉科:检查听力、耳疾及鼻咽部的疾病;
6、口腔科:包括口腔疾患和牙齿的检查;
7、妇科:已婚女性的检查项目,根据需要行宫颈刮片、分泌物涂片、TCT(超薄细胞学刷片)等检查;
在体检如果要查乙肝两对半,必须是本人自愿的。你公司不是食品、教师类的吧,那既然没说一定要查,当然可以不要查。普通的体检单应该是没有乙肝两对半的,如果你愿意查,医生还应该给你签字表示自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