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是否每年需组织体检?自2019年起,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与体检医院协商确定。
三、体检地点
我县具备体检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四、体检费用
(一)男性每年900元/人,女性每年1000元/人,如超出体检限额的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经费当年有效,当年未使用的额度年底清零,不累积到下一年度。
(二)各单位可自行与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协商谈判确定健康体检项目及价格,统一组织单位人员参加体检,也可由单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自行选择体检项目。
(三)办理异地医疗登记的驻外工作、退休安置人员可在异地、安置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符合体检条件医疗机构的体检费用票据、体检结论等材料给原单位办理报销手续。
(四)因体检项目暂未列入我县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范围,所需经费从各单位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一)健康体检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爱护,不得将名额用于亲属或其他人员,一经发现,责成退回补助款,并通报批评。
(二)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