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入职体检对血糖的要求,6.3.1 血糖(GLU) 糖尿病诊断指标。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血后应尽快检测。
【参考值】 3.9~6.1 mmol/L。
空腹超过8小时采周围静脉血,如血糖浓度≥7.0 mmol/L,择日复检仍≥7.0 mmol/L,可以诊断糖尿病;或空腹血糖浓度介于>6.1~6.9 mmol/L之间,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一步确诊,若OGTT 2小时的血糖浓度≥11.1 mmol/L,也可以诊断为糖尿病。
10.3.1 体检中糖尿病的诊断主要依据化验结果。因血糖可以在糖尿病治疗过程中达到正常,故病史必须由受检者本人签字负责。
10.3.2 尿糖不能作为诊断糖尿病的依据。尿糖阳性而空腹血糖及餐后血糖正常,可诊断为肾性糖尿。先天性肾性糖尿,合格;肾脏疾病所致肾性糖尿,不合格。
10.3.3 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定为>6.1~6.9 mmol/L,在此范围内应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防漏诊糖尿病。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IFG)或糖耐量减低(IGT),可按合格处理。
10.3.4 检测餐后2小时血糖(2hPG)具体操作要求:
1)考生空腹8-10小时后,口服溶于300米毫升水内的无水葡萄糖粉75克(5分钟内服完);
2)从服糖第一口开始计时,服糖后2小时在前臂采血测血糖;
3)血标本应尽早送检;
4)2hPG≥11.1mmol/L者,不合格。